| 一、 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;对各市(区)的主管退税机关进行指导;
二、 负责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登记管理;
三、 负责各类出口退税涉税文书开具;
四、 负责出口退税相关电子信息收集、催报,协助信息中心做好各类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的接受、分解及上传工作,并负责同海关、外管及征税部门关于出口退税电子信息应用方面的协调工作;
五、 负责制定出口退税的申报管理办法和申报要求,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,并做好受理退税申报的微机管理;
六、 负责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的政策发布、应用指导、操作培训,并根据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要求和相关政策,负责制定出口退税审核流程、方法,并做好审核工作。
七、 负责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系统的管理,根据退税管理要求,做好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和系统配置、代码维护等工作;
八、 负责出口退税的宣传、贯彻、咨询、办税人员培训,并做好宣传材料的布置、报道与上报工作;
九、 负责出口退税政策贯彻与执行及调查研究工作;
十、 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编制、分配、退库、调库、统计和各类报表的编制及上报;并负责定期与人行金库、市局计财处核对退库、调库数据,确保退税计划正确执行;
十一、 负责实施或者配合实施出口退税日常检查、年终清算检查、专项和涉及出口退税的人民来信举报案件的查处;
十二、 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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