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、贯彻应收尽收方针,保证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;
2、负责纳税人的税务登记、一般纳税人认定、非正常户认定等认定工作;
3、负责纳税人税收优惠的认定、审核、报批和结算工作;
4、做好涉外所得税审核评税、反避税管理、情报交换以及出口退税等工作;
5、贯彻发票管理制度,搞好发票管理:
6、负责金税工程各系统(不包括协查系统)的应用和管理;
7、受理辖区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;
8、负责征收各项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,全面反映各税种申报征收和欠、减、免、缓及提退税款情况;
9、负责税款提退的审核开票工作,健全各税收会计记录,及时与国库经收处、金库及征收分局(计财处、科)对帐,并对各种会计对帐单、报表、资料按要求装订保管;
10、负责各类基金、费的征收和核算工作,以及税务登记和发票工本费的核算工作;
11、负责与代征代扣单位、银行等部门有关税收征收事宜的协调;
12、负责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;
13、做好税法宣传,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服务;
14、开展纳税评估,提高征管的效率和质量,并按规定向稽查局提供稽查线索和案源;
15、负责规定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,涉嫌犯罪的,应移送稽查部门查处,并负责查补税款2万元以下的案件审理,以及2万元以上案件的初审工作;
16、负责管理环节税收保全、税收强制执行工作;
17、负责经济税源情况的预测,编制、编报、落实税收计划,按期完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;
18、负责税收政策、相关税源的调查研究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工作;
19、负责税收征管信息的管理、接收和传递以及全国税收资料普查工作;
20、负责出口专用缴款书信息的采集和传输工作、“免、抵、退”税企业征(免)税信息的生成和传输工作;
21、负责核算和分析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,监督税款及时足额入库,按期完成税收收入分析报告;
22、负责收集、整理税收统计资料,做好税收收入和征收情况的分类统计与分析;
23、负责税收票证使用的管理、核算和检查,保证税收票证的安全;
24、负责登记率、申报率、入库率等有关征管质量指标的落实;
25、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,将数据的日常管理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相关岗位,做好计算机数据的采集、录入、维护、核对、运用工作;
26、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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